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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阿坝州茂县城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32
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太行路、东大街、吕梁路、岷山路
占地面积 (平方米):0
建设单位: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春茂
联系人:*成
联系电话:199****0213
项目投资(万元):4420
环保投资(万元):5.2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性质:改建
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城北片区市政道路3.48公里及配套设施,其中太行路长1.46公里,宽22m;东大街长0.7公里,宽17-20m;吕梁路长0.6公里,宽17m;岷山路长0.72公里,宽21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其它措施:①所有施工机械应做好检修工作,废气的排放必须符合当地废气排放检测标准。 ②工地内不焚烧垃圾及其它有害的物质。 ③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④合理组织施工,扬尘的作业、运输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 。生活污水其它措施:施工期员工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既有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污水其它措施:施工期间管道闭水废水,经过沉淀后排放。环保措施:施工期员工生活垃圾依托既有的垃圾桶收集,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道路、管网建设破除道路产生的固废由专业运渣车密闭运输至指定建渣堆场,临时回填料应拉设防尘网。有环保措施:①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使用振动较大的施工机械 ,如振动压路机等,以减少对周围建筑及居民的影响。②备用发电机和锯木机应搭设隔音棚,尽量降低发电机和锯木机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③若施工点距居民区不足200m,要对产生噪声的机械,限制施工时间,白天中午休息时间,及22:00~8:00 的夜间不安排施工。有环保措施:项目应尽量减少开挖面积以及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对新产生的裸露地表的松土及时压实,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程及时进行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