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内厝镇乌营寨山场平及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翔水保承诺〔2026〕4号)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翔水保承诺〔2026〕4号

项目

名称

内厝镇乌营寨山场平及道路工程

建设

地点

翔安区内厝镇新垵村乌营寨山,新建道路起点:经度118°18′44.52″,纬度24°41′32.71″,终点:经度118°18′45.99″,纬度24°41′42.03″;现状道路改造起点:经度118°18'31.08",24°40'58.10",终点:经度118°18′44.52″,纬度24°41′32.71″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网址:https://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2026 年 7月6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 称: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开通会员可解锁*73910X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上塘社区231号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吴明昊

授权经办人姓名:杨晓明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 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 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 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 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 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 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吴明昊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2026年7 月29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表,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原水土保持方案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924万元,本次方案变更后需补缴金额为0.8369万元。本行政许可承诺书生效后,原行政许可承诺书(翔水保承诺〔2026〕2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

2026年7 月29日

备注:1. 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 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 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