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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民规〔2022〕1号)文件精神,我街道拟向社会购买大嶝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评估服务,评估费用控制在0.5万元以内,承接服务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厦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2.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合格;
3.承接主体业务范围涵盖评估内容,且具有民政服务站项目评估工作经历。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此项工作的评估机构,于公告期内将评估工作方案、报价、评估工作经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等,提交至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地址:翔安区大嶝街道龙田南三路1号)。
联系人:邱学挺 联系电话:709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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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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