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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辖区青少年发展权益,深化“爱心扶幼”行动成效,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爱心厦门”建设工作纲要>及配套工作举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团区委拟作为购买主体,结合辖区青少年权益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购买翔安区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执行服务。
一、项目名称
翔安区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执行服务
二、项目经费预算
总金额不高于18万元
三、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为期一个年度。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 序号 |
项目 |
数 量 |
服务对象及标准 |
|
| 1 |
法治教育与自护 |
法治教育巡回宣讲计划 |
10场 |
在全区职高、高中、中小学,开展反校园欺凌宣讲活动,同时包含未保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民法典、宪法等宣传,附加反性侵、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消防安全、禁毒等。活动至少10场。 |
| 安全守护计划 |
6场 |
面向学校开展心理素质拓展,中高考解压初中、高中各至少1场,开展心理知识讲座和团辅2场。安全自护教育2场。 |
||
| 2 |
青益伙伴 |
志愿者赋能计划 |
2场 |
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高校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专业的志愿服务队伍,深化志愿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果, |
| 3 |
宣传推广 |
品牌宣传计划 |
2场 |
结合青少年权益中心成立6周年,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宣传;制作“小翔音”宣讲视频1期。 |
| 4 |
阵地服务 |
示范阵地计划 |
2场 |
着力打造服务阵地特色,拓展阵地服务功能。 |
| 5 |
特殊服务 |
暖“新”计划 |
2场 |
依托鹭青驿站,服务新就业子女和社区青少年,包括心理团辅、安全自护、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等内容。 |
| 护苗守护计划 |
2场 |
针对困境儿童开展活动2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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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社会融入 |
职业引领计划 |
3场 |
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启蒙青少年未来职业。 |
| 普法宣传计划 |
3场 |
进入社区针对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形成良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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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融入计划 |
2场 |
积极引导青少年融入社区日常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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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热线服务活动 |
全年 |
开展工作日权益中心权益保护、反校园欺凌、心理咨询3条热线电话接听、受理活动,并做好登记、汇报响应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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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活动资源库建设 |
全年 |
根据实际活动开展、联系等情况,建立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政府资源、学校资源、社会组织等活动资源库。 |
|
五、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的社工机构。具有丰富的保护青少年发展权益方面工作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从业过程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已建立健全督导机制。
六、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社工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同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翔安区青少年权益保护辅助服务策划书(策划需至少涵盖:主题、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经费预算等);
4.有相关工作或其他青少年事务项目的优秀案例承接证明材料(非必须)。
七、报名事项
符合资格的有报名意向的社工机构可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共青团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翔安区祥福一里7号楼302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确定方式及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根据报名的情况公开择优采购;
2.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证照、策划书、报价等材料情况,综合考虑社工机构资质、承办经验等,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双方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共青团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