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芦溪镇花园卫生院国有资产处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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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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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台县财政局三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三财资〔2021〕1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拟对一批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实施,请有意向的专业处置公司前来参与报价。为规范本次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三台县芦溪镇花园卫生院本次处置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国有资产一批,本次报废处置的共计2台件,账面原值6360.00元,其中:专用设备2台件,金额6360.00元;通用设备0台。

二、参与询价资格说明

因该批废旧物质含有电子废物,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四川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等文件规定,参与询价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询价报价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且被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并具有医疗及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

2.若询价报价方为四川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在四川省省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设施场所。该经营设施场所应当被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含临时名录)并予以公告,同时询价报价方应提交对应证明(经营设施常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评验收报告);

3.询价报价方须提交《承诺函》、承诺不存在其他个人或单位借用询价报价方名义参与询价过程,询价报价成功中标后应在四川省省内进行规范处置;如因违规让他人冒名询价报价,或买受人违规处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由询价中标方承担。

4.本次询价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

不符合询价报价资格的参与本次询价,或借用他人名义参与的,中选资金不予退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三、提交书面材料资料内容

1.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证明材料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官网公示链接;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环评报告、批复文件等;

4.商业信誉良好,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5.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6.不借用冒用询价报价承诺函。

注:以上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自行封装,封装袋显著位置处须有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资料提交完毕视为参加询价。

四、询价流程

1、报名时间:公示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勘探时间:公示期均可在三台县芦溪镇花园卫生院进行现场踏勘;不参与现场勘探可以根据附件内容明细自行核算价格。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地址:三台县芦溪镇花园卫生院

五、资料递交流程

1.递交询价资格文件及报价

1.1资格文件:

询价方经过现场勘探结果或者根据我单位公布的固定资产明细表,按照本公告第三条之规定要求准备询价资格材料。

1.2报价单:

按照本公告附件《报价单》格式要求,填写报价。

2、资料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以上两种文件(资格文件、报价单)采取一并密封并盖章的方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之前递交至我院(可快递或现场递交,快递以收到时间为准)过时询价资料不再采用。

六、确定询价最终采选单位

*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我院将召开询价会,由三台县芦溪镇花园卫生院询价小组当场确认询价结果(参与询价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1.按照在符合要求的条件下,询价结果根据最高者中选的原则,并将结果在我院对外公示栏出示中选公告。

2.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对最终采选单位出具《中选通知书》确定中选单位。

七、相关说明

1.本次处置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国有资产设备存于三台县芦溪镇花园卫生院,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询价报价方须自行查看和了解标的物之现状。

2.本次资产处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参与询价报价公司至少3家,最终报价高的确定为受理单位。如最高询价报价有两家以上单位报价相同,则由报价最高两家单位现场重新报价。

3.中选单位在接收到我院出具的《中选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内容完成《废弃电子产品等物资回收处置协议》和《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服务保密协议》的签订,完成对公转账并出具转款证明后,方可对该批废旧物质进行处置。

4.中选单位需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处置资产全部搬运完毕,并将现场打扫干净。

5.设备拆装、搬运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中选单位在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安全操作,对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赔偿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对其他资产、基础设施及场地造成破坏,不得影响医院的工作秩序。

附件:1、报价单

      2、卫健部门2025年资产报废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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