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1-04
发布于
辽宁铁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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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1204-00011-001-001

二、合同名称:铁岭市清河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001包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1204-00011

四、项目名称:铁岭市清河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铁岭市清河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铁岭市清河区昌盛路3号

联系方式:139****1949

供应商(乙方):沈阳珞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甲501室

联系方式:151****43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铁岭市清河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1.开班计划 开班计划应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培育全过程内容,明确班级管理相关要求,经下达培育任务的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由培育机构公开发布。培育机构应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育。 2.课程要求 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少于56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 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类等课程,包含“开班第一课”。“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选开展、自行设计。 原则上,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全部专业技能课程结束后应进行课程考核。 3.培育形式 培育课程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 课堂教学包括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鼓励采取案例教学、参与式教学、互动式教学等形式。线上学习可采取网络直播或课件学习的方式。线上学习平台应具备完善的在线学习、直播授课、课程考核及相关统计、监测和评价功能。其中,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 实践教学应在与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包括场地实训、顶岗实习、跟岗见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形式。 交流观摩应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开展。 4.培育师资 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授课符合课程主题需求。 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鼓励聘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土专家”以及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能手讲授实践课程。“开班第一课”应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 5.培育教材 培育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物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制的培育手册。培育机构应严把教材质量关,经主管部门审核,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 6.资金使用 培育机构应当按照相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70,000.00元

合同金额:37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对手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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