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09-15
发布于
辽宁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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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43922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广东汉普法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9号恒泰大厦1001、1002、1003、1004卡之一、1005、1006、1007、1008、1010卡之二、1011卡

中标(成交)金额:1,231,000(元)

评审总得分:85.9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服务项目(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服务项目要求的服务范围响应并执行

服务要求:按照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服务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并执行

服务时间:三年(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响应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强、孙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54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0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金融中心(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 4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服务项目09.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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