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机关及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2-27
发布于
辽宁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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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机关及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合同编号: JH25-211000-03955-001-001

二、合同名称: 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机关及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001包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5-211000-03955         

四、项目名称: 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机关及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

地 址: 劳动街31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 辽阳尚孚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街7号楼1.2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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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食堂食材

履约要求: 1、配送方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配送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严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严控供货渠道链,对自己的食材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证件查验并留有查验记录;要实地考察供应商所供食材的生长环境、养殖环境、饲料来源、防疫措施等,要留有考察记录,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配送方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配送方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配送方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配送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方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配送方有责任对散装物品或有特殊储存要求的物品告知采购方储存方式,因配送方没有提醒而造成物品出现质量问题,由配送方负责。 7、配送方要为采购方提供优先保障。 8、配送方要为采购方提供7至10日的食堂食材应急储备保障。 9、遇突发、应急案事件,配送方要为采购方提供前端现场配送保障。

履约期限: 按合同要求履约

履约地点: 按合同要求履约

七、验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邸政、娄海宁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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