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供方: 辽宁星海假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的《 立山办公区物业服务》(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6-210300-05999-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履约验收付款周期调整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原合同条款:
以实际发生额按季付款
现调整为:
在财政预算按月保证条件下,以实际发生额按月付款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需方(公章):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供方(公章): 辽宁星海假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