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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朝阳县七道岭镇人民政府
供方: 辽宁兴达瑞丰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的《 七道岭镇苏家营子民族村和美村寨高标准暖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6-211321-00060-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支付金额变更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原合同条款:
支付条款第3笔181944元和第4笔150260.96元
现调整为:
支付条款第3笔176000元和第4笔156204.96元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需方(公章): 朝阳县七道岭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供方(公章): 辽宁兴达瑞丰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