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政21216执法船坞修项目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辽宁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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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6-210681-00012-001-001

二、合同名称:中国渔政21216执法船坞修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6-210681-00012

四、项目名称:中国渔政21216执法船坞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

联系方式:752****6617

供应商(乙方):营口凌创船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科飞路78-甲2号

联系方式:139****75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国渔政21216执法船坞修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供应商所采用的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中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 2、被修船舶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船舶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得低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设备及配件质量问题而影响船舶正常运行时,中标人须在24小时内达到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如因中标人维修不及时,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时,其保修时间随停机时间的长短而相应延长。如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船舶返修率要控制在5%(含)以内,并建立船舶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船舶维修情况。 5、维修中需更换零配件的必须承诺为原装部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如不能提供原厂同产地同型号产品,则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其他品牌的同类型产品替代。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85,540.00元

合同金额:485,54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对手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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