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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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5
发布于
辽宁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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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321-00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台安县农村学校校车运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资质或校车运营资质”(具体详见新版招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ajyguihua@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方式,请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要求,严格遵循暗标原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安县教育局

地 址:台安镇繁荣南街3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55号高登国际大厦21F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凌飞、赵思源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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