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三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编制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辽宁沈阳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项目概况

康平县三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3-00023

项目名称:康平县三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①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CMA许可使用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为1家;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楼511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康平县胜利街道中心路63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451782432@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开通会员可解锁*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大勇、刘佳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503596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