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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朝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朝阳市植物保护中心)
供方: 辽宁万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的《 朝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飞防服务(含助剂)》(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5-211300-02191-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做好我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需继续采购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原合同条款:
朝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飞防服务(含助剂),单价7元/亩,亩数:75000亩,总价525000元。
现调整为:
朝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飞防服务(含助剂),单价7元/亩,亩数:80357.14亩,总价562500元。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需方(公章): 朝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朝阳市植物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供方(公章): 辽宁万物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