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2026年城市更新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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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2
发布于
辽宁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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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603-0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振兴区2026年城市更新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3.5内容更正为: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 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可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 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 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振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9-4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晶晶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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