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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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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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113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需求现调整为:计划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的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服务,每年6233万元,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其余内容不变。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电子备份文件以加密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yhygs@163.com或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发送至代机构邮箱的加密文件自动作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09。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正本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备份文件以加密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yhygs@163.com或以U盘形式提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腾讯会议:398-414-67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继尧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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