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供方: 鞍山市亿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6-210300-06921-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付款时间:签订合同后,按月付款,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实际拨付为准。(本合同金额包含2026年扶贫采购金额)”,但线上签订的合同中支付信息申请无法满足实际支付需要。经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对线上合同支付信息部分进行调整。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原合同条款:
原线上合同支付类型为“履约验收付款”。
现调整为:
现支付类型调整为“预付款”。
实际按线下签订并在此平台上传的纸质合同执行。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需方(公章): 鞍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供方(公章): 鞍山市亿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