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大额(大病)医疗保险006包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辽宁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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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400-00913-006-001

二、合同名称:抚顺市大额(大病)医疗保险006包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400-00913

四、项目名称:抚顺市大额(大病)医疗保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临江东路社保大厦19-10号

联系方式:526****3509

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5号1-2号门市

联系方式:158****05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居民大病次承保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完全响应。大病保险起付线“按照当地最新公布的城乡居民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现行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000元,每年结合我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合理调整。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实行分段补偿累计计算。大病保险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不设支付限额,对于符合《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文件建立连续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规定的,按照文件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如下:5万元以内(含5万元),支付比例为6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比例为65%;1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为70%。分段补偿累计计算的标准随国家、省规定有关要求适时调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监测帮扶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达到75%。达到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后,发生的符合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的高值药品费用,个人先行支付比例20%(不计入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大病保险支付比例70%。3.商保公司按照招标文件服务需求所列明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期限、保障内容、筹资标准、保险模式、承保份额及资金划拨方式、盈亏处理、理赔时限、政策变更、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67,000.00元

合同金额:267,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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