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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00-04273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审计局供暖能源托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组1
供应商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0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组1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审计局供暖能源托管服务(C19070000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拆除锅炉房内原有燃气热水锅炉一台、循环水泵2台及其全部工艺管网、电气、阀门仪表等附属设备、设施,新设 0.35MW 燃气热水锅炉两台,具体设备明细、参数要求详见下表(应符合或优于下表参数要求)。 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安装、系统改造等相关工作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安装改造必须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安全行业及辽宁省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要求:改造后须保证锅炉房内供暖系统耗气运行成本不高于16.27万元年,年节约运行成本2.2万元年,10年累计节约成本不少于22万元。
服务时间:(1)项目建设改造期:2026年供暖期前; (2)托管期限:十个供暖期,自2026年供暖期开始,至2035年供暖期结束; (3)项目托管期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
服务标准:该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托管金额预算:18.4万元年,合计184万元,其中能源价格按3.98元立方米计算。 综合能源公司对供热系统进行建设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采购人(以下称“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能源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合同期内,由综合能源公司负责保障供暖系统达标运营及成本费用;包括系统维修保养费用及税金,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并保证项目资料齐全、功能完善、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综合能源公司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全喜、任鸿斌、周曦东、李延安(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组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审计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5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卓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审计局供暖能源托管服务 JH26-210100-04273 -挂网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组1
供应商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1.其他:排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