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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JH25-210400-00919-001-001
二、合同名称:抚顺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400-00919
四、项目名称:抚顺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抚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浑河北路21-2号
联系方式:582****9689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189****20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抚顺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1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环境监测调查工作,以期强化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掌握不同排放类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经营活动对周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 (1)监测对象核实 对筛选的10家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核查,进一步核实拟调查企业的生产原辅料及生产全环节是否产生重金属(GB 15618中的8种重金属)或者地表水、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并存在污染物随大气、地下水或地表水等途径,进入周边土壤或地下水的风险;周边1km范围内农用地已有调查监测是否发现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风险筛选值。 (2)基础信息调查 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利用国家级环境监测工作中已有的企业调查信息或符合同等级别质控要求的调查信息。资料收集包括自然环境信息、企业及周边基本信息、污染管理信息、迁移途径信息、历史调查监测信息。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资料进行补充收集并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通过收集分析资料,初步判定土壤污染特征因子和迁移途径。明确调查对象所属污染影响类型,即大气沉降影响型、地表水迁移影响型、地下水迁移影响型和运输途径影响型。 (3)监测方案编制 根据《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及区域土壤监测和调查项目技术要求,编制项目监测技术方案,包括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数据分析和成果集成的内容。 (4)开展监测调查 根据通过专家评审方案内容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工作,包括采样点定位、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数据分析工作。 (5)编制成果报告 开展监测数据和质量控制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土壤环境质量。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40,000.00元
合同金额:1,14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