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次拍卖】扬中市荣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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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荣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扬中市荣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的

竞买公告

扬中市荣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扬中市荣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扬中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管理人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情况调查表》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依据

(一)受理破产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

三、拍卖标的物

标的名称:扬中市荣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共计3笔应收账款,本金价值合计为650000元,详见《标的情况调查表》。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23296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3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

(一)应收账款债权的具体情况务必向管理人咨询了解,没有向管理人咨询了解的,视为认可。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基础资料缺失,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财务账册,只能提供调取到的法律文书,无其他支持性文件;

2.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部分欠款可能已经清收完毕;

3.应收账款债权可能已存在超过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等风险;

4.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5.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6.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本次应收账款资产包整体拍卖或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拆分处置、按现状交付。

(三)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卖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卖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四)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因该标的物拍卖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有相关税、费用产生,按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日的3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四、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如需查看相关资料,请联系管理人。

有意者请与朱女士自行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或者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区的政府管理部门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日的3日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竞买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由其负责人到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所有竞买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署相关承诺书,未按要求签署相关承诺书者视为已知本公告全部内容和承诺书格式样本的全部条款内容,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竞买标的情况、本次竞买公告和相关承诺书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竞买标的、相关政策或对标的不了解、未看样等理由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日的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成交后,涉及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所涉一切税、费和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交付债权资料及通知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可能涉及的公告费、快递费、交通费、资料复印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买人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价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竞买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或在拍卖余款支付截止日前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视同竞买人未支付相应的成交款项,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京东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账号:3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40】,汇款时备注扬中市荣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特别提示:如竞买人在支付保证金或买受人在支付拍卖余款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标的物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照介时标的物现状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在按要求交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其他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管理人咨询电话:蒋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朱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扬中市荣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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