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成功村(成功大道与西环路交汇处以东)居住项目(恒瑞•铭苑二期)3栋/单元1层9商号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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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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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2261)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成功村(成功大道与西环路交汇处以东)居住项目(恒瑞·铭苑二期)3栋/单元1层9商号的房产。(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武汉市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

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建筑面积:35.1平方米,总层/所在层:24/1,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居住权状态:未设置。不动产权证号:鄂(2022)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24503号,登记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价:363,600元 起拍价:261,792元

保证金:3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变卖财产已知现状及瑕疵声明:

1、本场拍卖标的物已查封,毛坯房。

2、本场变卖仅限于标的简介所列房屋和其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室内其它可移动财产(包含但不限于家具、家电等),室内固定装修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人民法院依现状变卖,对标的物已知现状及瑕疵进行了公示。声明不对房屋面积误差、建筑质量、室内外装修等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在决定参拍前应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对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案件承办法官,自行研判竞得后可能面临地风险。

4、意向竞买人未实地踏勘、未详细咨询了解而参与竞买的,均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的完全认可。变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发布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肖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咨询。(本院发布的拍品,将根据拍品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组织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特别声明: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变)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法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变)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本院予以没收。重新拍(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次拍(变)卖标的物,一切风险自行承担。

七、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他税费用、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竞买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次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

2、如本次拍卖所得税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的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拍卖成交尾款须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江岸支行,账号42*开通会员可解锁*023808开户联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京东网查询,或拨打京东客服。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肖女士 ;

*开通会员可解锁* 熊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 系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二O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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