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拍卖】上海希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希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
发布时间: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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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关于拍卖希映文化持有的希策公司100%股权的竞买公告

上海希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希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一) 拍卖标的物

1.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上海希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希映公司”)持有的上海希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希策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希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N97758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场中路4048号地下一层03-1、03-2室

法定代表人

吴新伟

注册资本

人民币600万元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摄影摄像服务;舞台设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摄影摄像器材、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数码产品、电线电缆、文体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玩具销售;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食品销售;电影放映;餐饮服务(仅限经营不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情况

上海希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万元,持股100%

董事、监事及高管

董事长:王萃南;董事:谢寅、杨柳;监事:李丽;总经理:吴新伟;财务负责人:戴栋林

其他未尽信息,请竞买人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第三方信息平台查询,或可咨询相关部门。

2. 本次拍卖起拍价:人民币1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元及其整数倍。

(二) 起拍价说明

1. 拍卖标的物未经评估,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股权拍卖议案确定起拍价。

2. 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市场价值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 关于标的公司的其他情况

1. 主营业务及现状

希策公司曾在上海市宝山区场中路4048号地下一层03-1、03-2室开设电影院,以电影放映为主营业务,兼售饮料、食品等业务。管理人未接收到希策公司的财务资料及业务合同,高德地图上搜索该地址显示为中影大场店,但大众点评、淘票票均未显示,据悉希策公司此前经营的影院早已停业。

2. 希策公司租赁合同相关情况

管理人在工商内档中发现了一份2018年上海永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与希策公司(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甲方上海市宝山区场中路4048号地下一层03-1、03-2室,租赁面积为1721.67平方米的房屋经营DFC影城,租赁期限为12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月租金每三年涨租一次,第1-3年月租金141,392.15元,第4-6年月租金149,875.68元,第7-9年月租金158,868.22元,第10-12年月租金168,400.31元。租赁保证金为首年度贰个月的租金,如逾期支付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3‰收取滞纳金。如乙方非正常退铺,甲方有权将租赁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抵付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差额部分。

管理人未接管到希策公司任何材料,也无相关人员告知,故并不掌握上述合同履约的具体情况。除此以外,管理人未掌握希策公司签署的其他合同情况。

3. 希策公司的财产状况

由于管理人未接管到希策公司的任何材料,仅能通过公开检索等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 出资情况:希策公司设立时的章程约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出资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希映公司银行流水显示,希映公司多次向希策公司转账。因材料所限,管理人暂无法准确判断希策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已实缴到位以及是否有抽逃情况。

(2) 银行账户:管理人在希映公司的银行流水中发现,希策公司名下有在杭州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3) 影院设备资产:因希策公司名下DFC影城已停止经营,且原址已变更为其他影业,管理人无法得知影院设备资产的权属及具体处置情况。

(4) 希策公司原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早已到期失效。

4. 希策公司的负债状况

由于管理人未接管到希策公司的任何材料,无法了解希策公司具体负债情况。企查查等第三方平台可检索到希策公司的部分涉诉案件。

5. 希策公司的劳动人事情况

希策公司2023、2024年度报告中公示的参保人数均为0人。由于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希策公司材料,管理人暂不清楚希策公司劳动人事的具体情况。

二、 重要提示

1. 本拍卖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职责,在京东拍卖平台处分的希映公司财产。

2.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标的公司股权,管理人从工商内档及公开渠道检索仅了解到标的公司的部分情况,但因缺乏财务账册资料、合同文书资料等,管理人无法进一步披露希策公司的具体信息,也不了解标的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情况。就《竞买公告》中已披露的希策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信息,管理人亦不作任何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拍卖标的物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或竞价,即表明已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愿意于买受时一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自行依法妥善处理。如有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如拍卖成功,买受人应自行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单方面承担。

5.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要求,仔细了解拍卖标的物信息、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及缺陷。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6. 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务必提前与管理人确认并按要求办理相应委托手续,否则管理人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 拍卖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事项(如变更登记、文书送达、刊登公告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可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8.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管理人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法院、拍卖平台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重大或一般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自行调查核实,如是否存在重大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并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对前述情形可能存在而自愿承担风险的承诺。希映公司应承担的前述所有义务一并转移给买受人,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市场价值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 咨询时间与方式

有意者可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拍品情况。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希映公司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标的公司位于上海市,管理人不组织现场看样。有意者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了解情况,或致电管理人咨询相关事宜。

四、 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须在京东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本次拍卖,但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处后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即为京东账号实名注册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优先购买权人

1.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 拍卖方式

1.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流拍。

2.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七、 竞价成功确认书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应签署相应成交确认书。

八、 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相关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2. 特别提示:本案存在成交价格0.5%的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 保证金及拍卖款项支付

1. 拍卖竞价前,通过京东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直接冲抵价款,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备注“希策公司拍卖款”:

账户名称: 上海希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周家渡支行

账 号: 452088809541

3. 逾期未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价款(如有)均不予退还,一并计入破产财产,悔拍的买受人不得再行参与竞买。本次拍卖即告作废,管理人将以相同起拍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管理人有权就差额部分向悔拍人追偿,追偿金额为拍卖价款的差额扣除买受人已付款项(含保证金)后的余额。

十、 拍品交付

1.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22号领展企业广场一座16楼1613)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成交确认文件。买受人未在前述期限内办理或拒绝办理拍卖标的物转让手续的,视为希映公司及管理人已交付完成,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 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办理完成后,买受人就拍卖标的物进行的其他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与管理人无关。

3. 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的希策公司材料,仅以管理人实际接管到的材料为准;其余未接管到的与希策公司有关的材料,管理人无法向买受人移交。

十一、 权属争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不得迟于拍卖开始前的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十二、 其他提示

1. 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2.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朱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贺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3. 京东拍卖平台技术咨询:400-622-9586。

上海希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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