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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新乡市新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资产详情
1.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持有的新乡市新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人民币27,419,262.55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2,000,000.00元,利息余额人民币15,319,579.55元,垫付费用99,683.00元,以上利息暂计算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产生的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
该户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保证人为秦保华、秦串连、宋香婷、秦爱敏、宋喜鹏,抵押担保措施为债务人名下坐落于榆东产业集聚区,面积66666.66平方米,土地证号:国用(2011)第015号。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新乡市新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42595Q,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秦串连,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住所:延津县产业聚集区北区纬四路北,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护栏板生产销售、公路护栏立柱销售,登记机关:延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人基本情况
(1)秦保华,住址新乡市卫滨区。
(2)秦串连,系债务人股东(持股100%)和法定代表人,住址河南省长垣县。
(3)宋香婷,系秦串连配偶,住新乡市卫滨区。
(4)秦爱敏,住新乡市卫滨区。
(5)宋喜鹏,系秦爱敏配偶,住址河南省长垣县。
4.抵押物情况
本项目债权的抵押物为新达公司名下的工业性质、使用权类型出让的一宗土地,该土地坐落于新乡榆东产业集聚区,土地面积66666.66平方米,土地证号:国用(2011)第015号,他项权证:他项(2013)第028号。
5.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项目已取得生效判决,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6.瑕疵披露
(1)(2016)豫0702民初818号民事判决书仅判决利息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2)根据延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抵押人名下未见抵押土地登记信息。
7.资产亮点
债权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二、处置方式: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方式转让。
三、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六、竞买时间及网址:*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m.jd.com/,用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七、挂牌价格:5,000,000.00元,保证金:5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倍数。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京东资产处置平台(网址及用户名同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我公司。
联系人:侯经理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楚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郑州市红专路82号
邮政编码: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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