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宋家坝工业集中区的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商务酒店、综合办公楼、及其它地上建(构)筑物、57辆汽车、一批电子设备(具体详见处置清单,特别说明本次拍卖不包括宗地内的景观树木)
发布时间:
2026-07-17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院已委托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辅助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川1502执恢735号

本院定于2026817日10时起至2026818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ifa.jd.com/3094,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长宁县宋家坝工业集中区的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长宁国用(2016)第04190号】、在建商务酒店、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6-1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1*开通会员可解锁*20101(2016-22#)】、及其它地上建(构)筑物、57辆汽车、一批电子设备(具体详见处置清单,特别说明本次拍卖不包括宗地内的景观树木)

评估价:175420244元 起拍价:122794200元

保证金:24000000 增价幅度:250000

处置清单(不动产)

序号

名称

类别

建筑面积(㎡)

评估价值(万元)

一拍起拍价(万元)

1

商务酒店外板房

板房

133.01

4.12

2.884

2

入口板房

板房

104.12

6.56

4.592

3

报名处板房

板房

219.18

14.25

9.975

4

候考厅外板房1

板房

35.92

2.26

1.582

5

候考厅外板房2

板房

84.57

5.33

3.731

6

候考厅外板房3

板房

120.32

7.58

5.306

7

候考厅外板房4

板房

36.17

2.28

1.596

8

候考厅外板房5

板房

89.98

5.67

3.969

9

训练场简易房

板房

60.22

3.79

2.653

10

训练场设备房1

板房

125.03

7.88

5.516

11

训练场设备房2

板房

111.44

7.02

4.914

12

综合办公楼外板房

板房

10.41

0.73

0.511

13

科目一考场后板房

板房

86.32

5.44

3.808

14

科目一考场

钢结构

757.73

75.02

52.514

15

候考厅

钢结构

1041.22

97.87

68.509

16

停车棚边设备房3

简易房

11.42

0.22

0.154

17

停车棚边简房2

简易房

15.85

0.22

0.154

18

停车棚1

棚房

934.67

11.22

7.854

19

停车棚2

棚房

1032.08

12.38

8.666

20

考场模拟隧道

棚房

973.38

53.54

37.478

21

景观大道雨棚

棚房

87.99

1.06

0.742

22

候考厅外彩钢棚

棚房

109.82

1.43

1.001

23

训练场彩钢棚1

棚房

28.39

0.34

0.238

24

训练场彩钢棚2

棚房

428.04

5.56

3.892

25

训练场彩钢棚3

棚房

207.18

2.69

1.883

26

训练场彩钢棚4

棚房

22.97

0.30

0.21

27

训练场彩钢棚5

棚房

65.72

0.85

0.595

28

训练场彩钢棚6

棚房

65.22

0.85

0.595

29

训练场彩钢棚7

棚房

89.07

1.16

0.812

30

训练场彩钢棚9

棚房

83.70

1.09

0.763

31

训练场彩钢棚10

棚房

35.16

0.46

0.322

32

训练场彩钢棚14

棚房

103.01

1.24

0.868

33

训练场彩钢棚15

棚房

72.45

0.94

0.658

34

综合办公楼外棚房

棚房

7.84

0.06

0.042

35

候考中心

1678.50

409.55

286.685

36

商务酒店外砖房

砖房

42.56

4.00

2.8

37

商务酒店外

砖房

43.11

4.05

2.835

38

商务酒店外

砖房

46.00

3.36

2.352

39

停车棚边设备房1

砖混

2.64

0.36

0.252

40

停车棚边设备房2

砖混

12.84

1.75

1.225

41

门卫室1

砖混

44.40

6.04

4.228

42

训练场设备房3

砖混

91.70

11.46

8.022

43

训练场多功能房1

砖混

25.27

3.97

2.779

44

训练场多功能房2

砖混

25.10

3.94

2.758

45

训练场多功能房3

砖混

25.24

3.96

2.772

46

训练场多功能房4

砖混

25.43

3.99

2.793

47

训练场多功能房5

砖混

25.24

3.96

2.772

48

训练场多功能房6

砖混

29.04

4.56

3.192

49

训练场多功能房7

砖混

28.68

4.50

3.15

50

训练场多功能房8

砖混

79.53

12.49

8.743

51

训练场多功能房9

砖混

29.60

4.65

3.255

52

训练场多功能房10

砖混

29.21

4.59

3.213

53

入口厕所

砖混

67.64

9.88

6.916

54

训练场设备房

砖混

26.08

3.55

2.485

55

商务酒店

框剪

8103.99

1401.99

981.393

56

综合办公楼

框剪

3031.75

524.49

367.143

建筑物合计

20903.15

2772.5

1940.75

57

长宁县宋家坝工业集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

商服用地

168495.77

12468.69

8728.083

58

长宁县宋家坝工业集中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构筑物合计

砖混/铁/钢/混凝土

2597.21㎡、4014.88m³

1130.14

791.098

不动产合计(万元)

16371.33

11459.931

处置清单(抵押物汽车)

序号

品牌

车牌号

注册日期

评估价值(元)

一拍起拍价(元)

1

骏强牌

川Q5355挂

2016/7/18

32818

22973(取整)

2

宇通牌

川Q65529

2016/5/13

106324

74427(取整)

3

东风牌

川Q60016

2016/7/15

32814

22970(取整)

4

东风牌

川Q2036学

2014/3/25

18998

13299(取整)

5

宇通牌

川Q60065

2016/7/13

112231

78562(取整)

6

骏强牌

川Q9910学

2016/7/18

40414

28290(取整)

7

宇通牌

川Q65111

2016/7/13

112231

78562(取整)

8

宇通牌

川Q65525

2016/5/13

106324

74427(取整)

9

宇通牌

川Q65552

2016/6/17

109277

76494(取整)

10

宇通牌

川Q65502

2016/6/17

109277

76494(取整)

11

东风牌

川Q9970学

2016/7/15

32814

22970(取整)

12

宇通牌

川Q61959

2016/7/13

112231

78562(取整)

13

骏强牌

川Q5056挂

2016/7/18

32814

22970(取整)

14

宇通牌

川Q60556

2016/5/13

106324

74427(取整)

15

骏强牌

川Q2720学

2016/7/18

40414

28290(取整)

16

东风牌

川Q60101

2016/7/15

32814

22970(取整)

17

东风牌

川Q2396学

2015/6/5

25906

18135(取整)

18

宇通牌

川Q2084学

2014/8/6

14767

10337(取整)

19

东风牌

川Q2348学

2015/6/5

25906

18135(取整)

20

宇通牌

川Q8966学

2018/4/26

144719

101304(取整)

21

东风牌

川Q8169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22

东风牌

川Q9801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23

东风牌

川Q8583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24

东风牌

川Q9850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25

东风牌

川Q8949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26

东风牌

川Q8196学

2020/6/11

55266

38687(取整)

27

东风牌

川Q8596学

2020/6/11

55266

38687(取整)

28

东风牌

川Q9827学

2020/6/11

55266

38687(取整)

29

东风牌

川Q8756学

2020/6/11

55266

38687(取整)

30

东风牌

川Q9709学

2020/6/11

55266

38687(取整)

31

东风牌

川Q9337学

2020/6/11

55266

38687(取整)

32

东风牌

川Q6000学

2020/6/30

37995

26597(取整)

33

东风牌

川Q60026

2015/5/22

8635

6045(取整)

34

宇通牌

川Q39590

2015/11/5

97464

68225(取整)

35

东风牌

川Q60155

2015/5/22

10362

7254(取整)

36

东风牌

川Q2194学

2015/4/1

25042

17530(取整)

37

东风牌

川Q9968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38

东风牌

川Q8185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39

东风牌

川Q9639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40

东风牌

川Q9600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41

东风牌

川Q9936学

2015/4/1

25042

17530(取整)

42

东风牌

川Q9919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43

东风牌

川Q9296学

2015/4/1

25042

17530(取整)

44

东风牌

川Q2309学

2015/5/22

75541

52879(取整)

45

东风牌

川Q2147学

2015/4/1

25042

17530(取整)

46

东风牌

川Q1814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47

东风牌

川Q1603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48

湖挂牌

川Q1537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49

东风牌

川Q2101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50

东风牌

川Q2204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51

东风牌

川Q2215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52

东风牌

川Q2329学

2015/3/26

75541

52879(取整)

53

东风牌

川Q2325学

2015/6/5

75541

52879(取整)

54

东风牌

川Q2313学

2015/6/5

75541

52879(取整)

55

东风牌

川Q2241学

2015/4/1

25042

17530(取整)

56

东风牌

川Q1672学

2015/3/26

25042

17530(取整)

57

东风牌

川Q1567学

2014/4/1

18998

13299(取整)

58

东风牌

川Q2696学

2016/4/27

未评估

/

59

东风牌

川Q2301学

2015/4/1

未见实物

/

动产汽车合计(元)

2707555

1895316

处置清单(电子设备)

序号

资产名称

品牌/经销商

数量及型号

评估价格(元)

一拍起拍价(元)

1

考试车设备

北京精英

4台A1

1520000

1064000

2

考试车设备

北京精英

6台A2

3

考试车设备

北京精英

4台A3

4

考试车设备

北京精英

2台B1

5

考试车设备

北京精英

12台B2

6

考试车设备

北京精英

12台C1

7

考试车设备

北京精英

4台C2

8

科目一电脑

/

51台

2655269

1858689

9

科目一服务器

/

1台

10

科目一电脑摄像头

海康威视

47个

11

科目一监控摄像头

海康威视

8个

12

科目一电子签字板

/

1个

13

大车科目二场地摄像头

海康威视

51个

14

大车科目二龙门支架

/

22个

15

大车科目二项目牌

/

42个

16

大车科目二交换机(带POE)

TP

9个

17

光纤收发器

/

18个

18

大车科目二监控室电脑

联想一体机

5台

19

大车科目二硬盘录像机

海康威视

3台

20

大车科目二电视墙

康佳

12台

21

大车科目二服务器

/

1台

22

大车科目二采集室电脑

/

3台

23

大车科目二LED灯板

/

1台

24

大车科目二采集室空调

格力

2台

25

大车科目三监控室电脑

联想一体机

5台

26

大车科目三电视墙

康佳

12台

27

大车科目三服务器

/

1台

28

大车科目三硬盘录像机

海康威视

2台

29

大车监控室监控摄像头

海康威视

3台

30

大车监控室电子签字板

/

1个

31

大车科三采集室电脑

/

4台

32

大车科目三LED灯板

/

1个

33

大车科三电子签字板

/

1个

34

小车科目二场地摄像头

海康威视

19个

35

小车科目二项目牌

/

32个

36

车科目二交换机(带POE)

TP

4个

37

光纤收发器

/

6个

38

小车科目二监控室电脑

组装机

4台

39

小车科目二硬盘录像机

海康威视

2台

40

小车科目二电视墙

长虹、创维

6台

41

小车科目二服务器

/

1台

42

小车科目二采集室电脑

组装机

5台

43

小车科目二LED灯板

/

1台

44

小车科目二采集室空调

格力

1台

45

小车科目三监控室电脑

组装机

5台

46

小车科目三电视墙

长虹

6台

47

小车科目三服务器

/

1台

48

小车科目三硬盘录像机

海康威视

2台

49

小车监控室监控摄像头

海康威视

2个

50

小车监控室电子签字板

/

4个

51

小车科三采集室电脑

组装机

3台

52

小车科目三LED灯板

/

1台

53

机房、科目一交换机

华为

3台

54

简学通训练设备

森力鸿

27台

55

试设备专线(含公安网)

联通

3条

4824120

3376884

56

考试视频专线

广电

1条

57

社会服务专网

联通

1条

58

本地无线专网

联通

1条

动产电子设备合计(元)

8999389

6299573

本次处置标的物合计(万元)

17542.0244

12279.4200(取整)

一拍起拍价(元)

一拍保证金(元)

一拍增价幅度(元)

122794200元

24000000

250000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

3.处置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请意向买受人认真阅读本公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竞买须知。

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长宁县宋家坝工业集中区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及用途规划

不动产权证号:长宁国用(2016)第04190号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证号:/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标的所有人

及案号

被执行人所有

案号:(2025)川1502执恢735号

法院查封情况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已查封

抵押登记情况

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

标的物所在地

长宁县宋家坝工业集中区

标的物介绍

1、宜宾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长宁镇宋家坝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511524-2015-06#,土地面积168495.77㎡(约252.74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土地出让年期为40年,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清;

2、宜宾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2016年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5-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6-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1*开通会员可解锁*20101(2016-22#),在前述宗地内修建了商务酒店、综合办公楼,属于在建工程还未办理相关房屋验收手续;

3、对于本次拍卖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依据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地面上的在建建筑物因无相关竣工验收材料,故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对地面上的在建建筑物以及其他建造完毕的建筑物进行确权办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次拍卖系现状拍卖,请买受人务必重视,一旦参拍视为知晓,相应后果自行承担;

4、关于该土地的开发建设与利用,请买受人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511524-2015-06#的相关内容履行,主体建筑物性质:大型车辆驾驶员培训及考试中心;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设施;建筑总面积不大于33699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0.20;建筑限高不高于6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4.8%;绿地率不低于20%;其他土地利用要求停车位不小于230个;关于本次拍卖的宗地其他相关细节,可通过附件评估报告了解,也可向本院联系了解,一旦参拍视为知晓相关要求。

5、该宗地以及宗地内修建的商务酒店、综合办公楼、其他建筑物的测绘报告可通过本次上传的附件评估报告了解,也可向本院联系了解,一旦参拍视为知晓相关要求。

实际控制使用情况(含租赁情况)

关于本次拍卖的长宁县宋家坝工业集中区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长宁国用(2016)第04190号】、在建商务酒店、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6-1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1*开通会员可解锁*20101(2016-22#)】、及其它地上建(构)筑物、57辆汽车、一批电子设备(具体详见公告内处置清单)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源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宜宾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四川源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三方签订了《资产运营合作协议》,从运营合作的起始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宜宾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资产全部委托给四川源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现拍卖所涉及的宜宾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资产仍由四川源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本次拍卖的其他标的物情况

1、本次处置的汽车大多数系2014年、2016年注册登记,部分汽车在2026年底需强制报废,汽车强制报废的要求按照有关部门的文件为准,我院以现状拍卖并进行交付,汽车的使用及安全风险,请意向买受人参拍之前,实地勘察了解。

2、本次处置的电子设备中有4台康佳牌电视机已经坏掉不再使用,依旧挂在驾校考场内;考试设备专线和考试视频专线经相关部门要求升级之后不再使用,因此上述两条专线将不在本次交付范围内。

3、本次处置的部分建(构)筑物是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四川源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经营管理之后新修建的,关于这部分建(构)筑物本院以现状拍卖。本次拍卖的建(构)筑物请买受人结合测绘报告、评估报告、有关资料实地勘察了解。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其他相关情况

评估价值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买家税费预估

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等税费以税务部门核准为准)

卖家税费预估

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以税务部门核准为准)

备注

1.基本情况摘自 不动产产权情况查询情况表/评估报告

2.该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测绘报告、评估报告仅供参考。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若竞买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3.相关产权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以相关机关的规定为准。

特别说明:

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

瑕疵说明:

(一)资产实际控制情况:请买受人仔细阅读调查情况表

(二)资产状况:拍卖结束后按照现状交付

(三)行政限制:该住房是否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四)改建情况:无。

(五)特别提示:多人合资竞拍的,需在开拍之日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资竞买申请书,授权参拍委托书,如未向本院提前提交上述材料,竞买成功后造成过户分配产权问题自行负责。

(六)网络询价/评估报告情况:网络询价报告/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由于部分询价/评估报告内容较多,未上传部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人民法院咨询。并且请竞买人认真查阅所载报告。

(七)其他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水电气欠费情况不详,请意向竞买人于竞拍开始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该房产若产生维修基金未缴纳的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物业及水电气欠费等情况由竞买人承担本次拍卖经本院前期尽调了解存在物业费等费用未缴纳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816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3日以前提交(工作日),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或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或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我院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和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申请,经我院审查通过后输入京东拍卖平台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关于贷款的咨询:

本院为减轻买受人资金压力,切实提高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已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法拍贷”协作备忘录,该行可提供本标的物的“法拍贷”贷款,意向贷款竞买人可向该行申请,申请通过后该行在开拍前出具贷款发放意向书,具体贷款政策以及申请流程请咨询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地支行:*开通会员可解锁*、张行长*开通会员可解锁*(特别提示:意向贷款竞买人请在确保银行能向自己发放足额贷款后再参与竞拍,否则因不能贷款造成悔拍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关于看样的咨询:

本院已委托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在拍卖期间负责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解释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可通过GLNotary微信公众号预约看样专栏进行预约,也可以直接发送短信至手机号码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手机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通知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短信预约格式:李某某,*开通会员可解锁*,预约看样XXXX小区房屋,身份号码:511527****0327****)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统一安排。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号:Vivhrpass),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特别提示:

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此次拍卖的标的物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若有二人以上(含本数)竞买人竞买则出价高者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622-9586)。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七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拍卖成交之后应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之后,本院指定的时间内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助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联系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翠微路777号。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