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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根据四川华普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华普医院”)的财产变价方案,华普医院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对华普医院名下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状况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华普医院破产清算涉及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的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医疗专用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进行打包拍卖处置。具体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华普医院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的土地使用权两宗,分别为:
1.成国用(2012)第25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3,239.48㎡,使用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成国用(2014)第36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1,656.79㎡,使用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建(构)筑物
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的在建工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0,698.48㎡。
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的基坑,方量73,690m³。
(三)附着物
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华普医院医疗卫生用地上各处的绿化树木。
(五)医疗专用设备
根据华普医院《固定资产明细表》显示的华普医院于2000年左右所购置的一批医疗专用设备,该设备自购置后未拆封使用,存放于综合大楼在建工程内的房间内,该房间后期被砌墙封闭,无法进入,未经管理人、评估机构清点核实。
(六)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存放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华普医院内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以上资产打包拍卖(以下简称拍卖标的),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1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但律师,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拍卖标的的风险与重要说明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全部资产状态均以实物为准。如评估报告中资产清单与现场确认不一致,以现场确认实物为准。若后续涉及资产质量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处理,与管理人无关。拍卖标的实际状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基于宗地用途、工程烂尾等情况,对于本项目的合规性、办理过户手续等相关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3.在拍卖成交且竞买人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管理人现状移交拍卖标的,并仅能提供管理人已接管的资产相关资料。竞买人负责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管理人仅提供手续、资料等必要的协助。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华普医院部分土地存在占用,评估报告所列的部分建筑物系由承租人/占用方自行修建,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风险。华普医院/管理人与土地占有使用方签署的相关租赁/占用协议的责任,与买受人无关。
7.华普医院部分土地上存在占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腾退土地上的占有使用方,管理人仅提供必要协助,如向占有使用方送达腾退告知函等。涉及腾退的相关诉讼费用(若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价款与费用
(一)起拍价与竞价
起拍价为629,758,159.73元(大写:陆亿贰仟玖佰柒拾伍万捌仟壹佰伍拾玖元柒角叁分)。
(二)保证金
本次拍卖保证金为62,975,815.97元(大写:陆仟贰佰玖拾柒万伍仟捌佰壹拾伍元玖角柒分)。
竞买人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支付后将被自动冻结。竞买人拍卖成交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拍卖款;竞买人未参加拍卖或未拍卖成交的,保证金本金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价
至少一人缴纳保证金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拍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四)拍卖款支付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已经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款之部分,竞买人于成交之时起9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保证金之外的全部拍卖款余款。
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四川华普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2398289208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风华苑支行
(五)技术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将向竞买人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拍卖标的成交价的0.5%(最高不超过500,000元),该费用由竞买人在拍卖款之外另行支付。具体可咨询京东资产交易平台。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
本次交易环节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除交易税费外,其他交易环节的办证、登记等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若竞买人未缴纳相应费用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竞买人已缴纳价款管理人不予退还。
在拍卖成交且竞买人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管理人现状移交拍卖标的,并仅能提供管理人已接管的资产相关资料。竞买人自行负责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管理人仅提供手续、资料等必要的协助。
四、资产交付
竞买人完成网络竞价,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出具《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即为拍卖成交。
竞买人应于完成付款后7个自然日内,联系管理人办理资产整体交接手续。自资产完成交接(管理人与竞买人签署《资产交接确认书》)之日起或自完成付款后7个自然日后(竞买人未联系管理人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本拍卖标的若存在抵押及司法查封的情况,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协助向查封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五、咨询与资产现场查看
如需咨询或进行现场实物查看,可联系管理人:但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查看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有意者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由管理人统一安排现场查看。
六、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人又不追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
(一)如有竞买人认为其属于优先购买权人的,应于开拍前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前述相关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已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参与竞拍并出价即视为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二)竞买人应自行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管理人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及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本公告所列文字描述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现场实际拍卖标的为准,竞买人因未实地查验出现差异,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仍应全额支付余款。
(四)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本次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有意者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数据、现状及瑕疵的确认,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数据、现状等问题为由拒绝或迟延或减轻履行义务。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法律责任
(一)悔拍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无故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达10日或无故在完成付款后7个自然日内未联系管理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和全部款项不予退还。
悔拍的,由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重新拍卖。若后续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差额部分由竞买人(悔拍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竞买人(悔拍人)需承担后续拍卖的相关费用。
(二)迟延付款
竞买人无正当理由迟延付款的,从应付款之日起按照4倍LPR计算违约金。经管理人催告,在30个自然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的,按照悔拍处理。
十、拍卖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但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101号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华普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