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医院 眼突计、电热恒温培养箱、迷你混合仪、医用光学放大镜 项目 议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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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2
发布于
河北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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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医院 眼突计、电热恒温培养箱、迷你混合仪、医用光学放大镜 项目 议价公告

邢台市人民医院拟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议价,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进行该项目的单位参与本次议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设备名称

使用科室

最高限价

(万元)

数量

基本要求

SBKYJ26010

眼突计

眼科

0.4

1

眼球突出度测量范围≥0-35mm

眶距调节范围≥80-120mm

SBKYJ26011

电热恒温培养箱

检验科(南)

0.7

1

SBKYJ26012

迷你混合仪

检验科(南)

0.2

1

SBKYJ26013

医用光学放大镜

神经外二科

2.85

1

1.放大倍率≥2.5倍

2.工作距离量身定做

3.亚克力眼镜镜片,抗摩擦,防水,抗过敏,抗腐蚀 4.嵌入式

5.钛合金镜框

6.完全矫正视力

二、报名及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文件:报名单位自行下载附件1与附件2,按照附件要求制作议价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与报名表同时加盖公章。

3.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前将议价文件(一份正本及报名表)交至邢台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科(门诊楼五层行政五区M5137),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议价文件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trmsbk001@126.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收到邮件视为报名成功)。发送邮件主题填写:项目编号+报名单位名称

4.议价时拿五份议价文件副本参加议价。

5.注意:资质不完整、资质不合格、逾期报名的不予接受。

6.注意:议价文件须自行订书机装订或封胶,不接收文件夹条装订。

7.注意:具体议价时间地点会邮件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报名单位报名后请留意邮箱信息。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医疗器械)

2.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所投产品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证明。

3.所有证照均需齐全,在议价期内有效,且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4.报名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联系方式

地址:邢台市襄都区襄都北路818号 邢台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科(门诊楼五层行政五区M5137门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郭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次议价相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附件1医疗设备议价文件格式模板.doc

附件2医疗设备议价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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