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工程设计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北京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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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工程设计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化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5〕11号)、《关于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建设规模的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有关事项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25〕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柴达木矿井及选煤厂工程设计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8600 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1200万吨/年巴彦柴达木井田矿井工程(立井最大净直径约10.6米,最大井筒全深约817.5米,其中煤矿常规产能960万吨/年,储备产能240万吨/年)、同步新建1200万吨/年选煤厂工程的以下工作,主要包括:

(1)初步设计(含场外道路、供排水系统等);

(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含场外道路、供排水系统等,不含铁路专用线、场外供电线路和选煤厂);

(3)编制相关设计专篇及专项设计,主要包括:安全、职业病防护、消防设施专项设计、矿井矸石处理专项设计、矿井水处理专项设计、外运输煤系统(皮带栈桥)专项设计、煤矿智能化专项设计;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设备材料及工程技术规格书编制、现场服务、组织协调与设计相关的各类审查会议,确保通过审查并取得相应批复;

(6)竣工图编制等(不含铁路专用线、场外供电线路和选煤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煤炭行业设计甲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以下业绩:

①新建8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井工煤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②新建8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选煤厂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新建8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井工煤矿和新建8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选煤厂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2)采矿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新建800万吨/

年及以上规模的井工煤矿工程设计项目的采矿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选煤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新建8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选煤厂工程设计项目的选煤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4)土建类(建筑或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015年以来有新建8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井工煤矿工程设计项目的土建类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5)技术经济专业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2015年以来有新建8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井工煤矿项目的技术经济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00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4.4请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获取本项目可研报告相关资料(电子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获取时间执行4.3款)

(1)获取联系人:李文帅;

(2)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电子邮箱:liwsh.nxnh@sinopec.com。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1号;

邮编:101102;

联系人:李文帅;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iwsh.nxn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李海楠;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ihn6@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大路项目筹备组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丁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dingn.zal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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