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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240万吨/年加氢裂化联合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石化公司 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出具上海石化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加氢裂化装置基础设计股东意见的通知》【石化股份计项〔2026〕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海石化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240万吨/年加氢裂化联合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8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563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99604.89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上海石化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240万吨/年加氢裂化联合装置(含6万标立/时PSA、280吨/时溶剂再生单元)工程的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物资采购、工程施工(不含桩基施工)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④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⑤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业绩: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
②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
③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
(5)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采购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3家。
(7)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人:
①牵头人具备第3.1(1)(2)②③⑤(4)①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须具备第3.1(1)(2)①④(3)(4)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采购人须具备3.1(1)、(5)、(6)项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持有工程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持有工程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名称);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5)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名称),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6)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7)采购负责人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设备及主要材料采购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文件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9号603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张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4029;
电子邮箱:zhangl.sh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21层;
邮编:210019;
项目负责人姓名:严嵘;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徐璐*开通会员可解锁*、雷昕*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电子邮箱:xulu2021@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牛颐宁 *开通会员可解锁**25033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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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