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园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福建福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两园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施工)已由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 榕高新区经发[2025]35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南屿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拟建两园安置房。两园安置房三期(两园北LYB-A-11地块)项目建筑面积约108243㎡(其中地上:84104㎡,地下24139㎡);两园搬迁安置房一期—1#、2#、7#、24#及地下室项目建筑面积约68642㎡(其中地上:56546㎡,地下12096㎡)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两园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施工,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整平、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门窗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机电安装、室外附属(含管网、道路、绿化、景观等)、景观照明(含外墙夜景照明)、智能化系统、三网通、UPS供电系统、机房工程、防雷接地、建筑节能、绿建、电梯、以及人防工程、通风、消防系统、标准化泵房、标识标牌(含交通导向标识及标线)、抗震支架、充电桩、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46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一期工程:(1)15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施工;(2)30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施工至±0.00;(3)600日历天内完成主楼结构封顶;(4)810日历天完成室内外装饰装修(含外墙、门窗等);(5)900日历天内完成室外景观施工;(6)946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及交付;(7)总工期共计946日历天。三期工程:(1)125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施工;(2)25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施工至±0.00;(3)415日历天内完成主楼结构封顶;(4)600日历天完成外墙装饰、室内装饰装修(包含落架);(5)685日历天内完成室外景观施工;(6)715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及交付;(7)总工期共计71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担保保函形式;⑤或保证保险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两园区三创产业园1号楼24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 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2层C211,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 游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