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东平镇楠木林福道提升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1-27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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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东平镇楠木林福道提升项目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发审〔2024]9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县东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政和县东平镇楠木林福道提升项目、工程造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项目主要是改造提升景区入口广场铺装面积 1020 平方米、休闲节点景 观面积 889 平方米(楠木林观景平台 3 处),改建铝板钢构道长 550 米,配 套建设户外座椅、网红打卡点、标识标牌、供水、供电、排水、智能流量 监测、监控及消防等附属设施。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主要是改造提升景区入口广场铺装面积 1020 平方米、休闲节点景 观面积 889 平方米(楠木林观景平台 3 处),改建铝板钢构道长 550 米,配 套建设户外座椅、网红打卡点、标识标牌、供水、供电、排水、智能流量 监测、监控及消防等附属设施。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为小型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根据闽建法[2007]15号文,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按否决投标处理;(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9)若投标人以叁级或临时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施工资质有效期须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仍然有效,否则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通过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zh/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人民币 0 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优化提升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 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zh/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邮编:353602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政和县水北东路69-1号2幢119号,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848427076@qq.com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zh/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政和县胜利街319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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