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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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3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25]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为除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东星村数字永泰产业园。

2.3建设规模:改造永泰县队伍营房一处,总建筑面积4540.16m2,改造面积973.2m2,完善户外训练场与训练辅助器材(含体能训练、模拟扑火场景设置、专业器材训练点)等;并为永泰县和闽侯县的2支专业队伍购置高压接力消防水泵、便携式灭火水泵、移动蓄水池、风力灭火机、高压细水雾灭火剂、油锯、割灌机等设备与物资。项目总投资299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64.78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福建省福州市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采购。具体内容如下:①森林消防队伍营房改造:改造福州市永泰县产业园内研发楼C-1栋,作为森林消防队伍营房,改造建设内容为:楼栋外立面改造、室内改造、安装工程改造(含设备)、户外训练场基础场地施工与训练辅助器材(含体能训练、模拟扑火场景设置、专业器材训练点)等;②装备器材与物资储备:高压接力消防水泵、便携式灭火水泵、移动蓄水池、风力灭火机、高压细水雾灭火剂、油锯、割灌机等设备与物资。

2.5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748.3948万元;

2.6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方案深化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经项目业主、招标人审查同意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若需);(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在岗人员。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人员。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人员。

3.4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人员。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建筑装修装饰设计任务的成员为牵头人;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任务分工,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根据闽建筑〔2022〕3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2:00: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

5.2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投标截止时间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泗洲路1号永泰水电大厦F1层

电子邮箱: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5

电子邮箱: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江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永泰县城峰镇南城区办公楼20楼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保证金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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