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屿社区文体活动中心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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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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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莲屿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莲屿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招标编号:晋建施招2*开通会员可解锁*),现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1章 招标公告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的内容修改如下: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8.75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公管办[2024]5号),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项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的内容修改如下: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

出资比例: 财政拨款占比约21.32%;自筹占比约78.6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_

3、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3项 投标保证金 的内容修改如下: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23.

18.1/ 18.2.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8.75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使用下列第⑥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晋建施招2*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其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晋江福埔支行;

帐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帐号:35*开通会员可解锁*502213-000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

帐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帐 号:424758379456。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不适用。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晋建施招2*开通会员可解锁*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不适用。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晋建施招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不适用。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晋建施招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不适用。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公管办[2024]5号),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⑦其他形式: / 。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不适用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不适用

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a.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因免缴投标保证金事项而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b.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⑤ / 。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0项 其他 新增:

“(7)本项目人工费指数调整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泉州市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泉建筑〔2021〕64号)。竣工结算时人工费按施工期间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进行调整。”

5、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6.1.5的内容修改如下: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规〔2025〕7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4]16号)、《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晋建综〔2015〕282号)(上述文件如有最新规定或更新的,按最新文件执行)要求对建筑渣土进行处置及运输管理。承包人工程开工前,将建筑渣土运输委托给已纳入市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目录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渣土运输企业承运,及时组织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废土处置运输审批手续,并取得公安部门核准的行驶路线牌,督促运输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建筑废土装载和处置,落实车辆登记、车厢密闭、净车出场等文明施工措施。”

6、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2.4.1付款周期 的内容修改如下: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5%支付进度款(价格调整、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在工程结算时一并调整),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完成竣工结算及完成工程移交、档案资料移交后,发包人支付至经批准的结算金额总价97%的工程款,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按14.4款(最终结清)、15.3款(质量保证金)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注:本项目工程进度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所有款项的支付,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要求出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和相关符合付款条件的材料给发包人,承包人被发包人处罚的金额或违约金应从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扣除。”

7、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 的内容修改如下:

12.6 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本项目人工费拨付比例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房屋市政工程人工费用拨付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25〕11 号)执行,人工费用拨付金额,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按照《人工费占当期已完工程款的参考比例表》确定的比例计算,在计算当期应拨付的人工费用时,以当期已完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比例分期扣回预付款)为基数,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预付款时,按照规定首期比例同步将人工费用拨付至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人工费占当月已完工程款的参考比例表如下:

序号

工程类型

施工阶段

人工费比例

说明

一、房屋建筑工程

1

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

12%

包括同期施工的其他工程(下同)

混凝土结构工程(现浇)

22%

包括封顶前与结构一起施工的其他工程,如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部分砌筑工程等

装修工程

25%

包括与装修工程一起施工的其他工程,如砌筑工程、脚手架、施工电梯等

室外工程

20%

8、修改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8章 第1节 资格文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的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9、修改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8章 第2节 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 的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二:一、投标函。

二、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根据闽建筑〔2026〕4号文,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规定的第五十条。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是否能使用其他形式提交保证金?

回复:详见本补充通知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第1条、第3条、第8条。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莲屿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26 年 3 月 18 日

附件清单:

附件一: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附件二:一、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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