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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开通会员可解锁*50001的宁德市闽海路(漳湾大道至塘一路段)道路工程设计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市财政资金多渠道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德市闽海路(漳湾大道至塘一路段)道路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路线起点位于漳湾大道,终于塘一路(规划),路线全长约916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按设计速度40公里/每小时,双向四车道,次干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弱电综合、电力等管线)、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边坡防护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1434.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791.1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内容。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弱电综合、电力等管线)、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边坡防护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1.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2.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本项目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2万元填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开标地点详细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7791.1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9.634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华庭路妇女儿童活动中心412-422室,邮编:3521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技术开发区中融中央悦府8栋401室,邮编:3521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韦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