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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惠安县第三水厂供水工程-工业配水管道及生活配水出厂段管道、生活配水管道工程(标段一二三)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第三水厂供水工程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审〔2022〕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2.2 工程规模:工业配水管道及生活配水出厂段管道标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DN200~1400,全长约13.1km;生活配水管道工程(标段一二三)标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管径 DN150~DN1000,全长约41.06km;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招标工程范围内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176.8609万元;
2.6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工业配水管道及生活配水出厂段管道工程应在开工令下达后,90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泉惠石化园区泉兴路(泉惠重件道路)约2.8公里施工;生活配水管道工程(标段一二三)应在开工令下达后,150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惠东快速通道段约11公里施工;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并具备/业 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其他本项目采用《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免责:减缴、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因为减缴、免缴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对实行投标保证金减免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减免相关条款,并约定当出现法律法规中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明确需补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时限及未按期补缴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补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补缴时限: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乐园街56号,邮编:362100
联系人:黄先生,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23层,邮编:362000
联系人:黄针蓉,电子邮箱:qzzbzxzx@163.com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水利局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世纪大道惠安建筑业发展大厦南侧约50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