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点石下水库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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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长校镇点石下水库项目已由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以长政纪要〔2026〕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67%、自筹33%,招标人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清流县长校镇点石下水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长校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点石下水库规模为小(1)型,最大坝高约46m,坝顶长153m,总库容143万m3,总投资约1.20亿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0.70 亿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水库大坝枢纽工程、库区公路改线工程、水库至水厂输水管道工程等;

2.3 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建议书、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编制(如有需要),勘察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批复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含施工图及预算)及相关12项专题报告编制);

2.5 最高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2.6 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批复;

2.7 服务期限: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4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电子保函

?其他: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流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邮 编365300

联系人:林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6楼(泉州商会6楼),邮 编:365300

联系人:小彭,电子邮箱:/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号(县检察院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 址:清流县嵩溪镇鸿盛花园5号楼二层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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