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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学生宿舍及教学楼修缮工程已由宁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202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汇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汇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修缮范围为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4#、5#、6# 宿舍楼及11#、12#、13#教学楼,修缮建筑面积14660m2,主要进行室内墙面、天棚、地面、门窗、水电等的修缮及教学多媒体设备、空调、网络等采购安装;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暂列金698717元,暂估价63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4#、5#宿舍楼装修修缮开工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未在管理期限内的。(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投标人资质证书应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7)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100000元填写。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按照闽建筑[2026]4号“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暂停执行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所以本招标项目允许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当招标文件对于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形式要求不一致时,以此处表述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汇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施先生,传真:/
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栋2层2-E,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 施恩德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84号九号城市广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