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明合作产业园零星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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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7
发布于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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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明合作产业园零星工程施工监理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45009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开通会员可解锁*45009的沪明合作产业园零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2.5.1条更正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约 3 万元包干(在合同内开工的项目至合同结束时未完工的项目不额外支付监理服务费)”

二、投标须知中3.4.1投标保证金注更正为:“①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3)到账证明”格式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四、本补充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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