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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排洪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64001
各投标人: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排洪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64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是只能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这一种吗、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这种可以吗。
答: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问:请问评标办法中关于b、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5万元违约金。是否有误?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二条第1款中的修改内容。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5项中b条款内容更改为:“b、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5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2、根据《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6]4号),对于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无须提交现金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招标公告6.3条款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中“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予以删除。
三、《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1)》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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