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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涂寨古街改造提升项目—镇区配套道路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审〔2024〕1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惠安县涂寨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共包含3条新建市政道路和6条旧路改造,道路总长4312.83m。建设内容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共包含3条新建市政道路和6条旧路改造。道路总长4312.83m,具体内容如下:新建段:纵一路,起于现状灵瑞路,路线自西北向东南延伸,终于现状康庄大道,道路长度372.02m,道路近期红线宽度12.67~19m,双向两车道,道路远期红线宽度24m,双向两车道,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纵二路(灵瑞路-康庄大道)起于现状灵瑞路,路线自西北向东南延伸,终于现状康庄大道道路总长度453.54m,起点至横一路段渠道两侧道路红线宽度5.4~6.25m,横一路至康庄大道段渠道两侧道路红线宽度11.5~12.5m,双向2车道,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横一路,起于现状惠崇公路,路线自南向北延伸,终于纵一路,道路长度498.54m,道路红线宽度18m,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20km/h。 旧路改造段,仅对现状路面进行“白加黑”改造:灵瑞路,起于现状惠崇公路,路线自南向北延伸,终于涂寨新卫生院,道路长度1000m,现状道路宽度19m,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km/h;康庄大道,起于现状惠崇公路,路线自南向北延伸,终于现状村庄交叉口,道路长度718.55m,现状道路宽度6~7.5m,双向2车道;横三路,起于现状惠崇公路,路线自南向北延伸,终于纵二路北C段,道路长度191.59m,现状道路宽度7~8m,双向2车道;横四路,起于现状惠崇公路,路线自南向北延伸,终于纵二路北C段,道路长度142.09m,现状道路宽度7~15m,双向2车道;纵二路北C段起于康庄大道,路线自西向东延伸,终于涂小路,道路长度656.93m,现状道路宽度4.5~7.5m,单车道:纵二路南C段,起于康庄大道,路线自西向东延伸,终于横四路,道路长度279.57m,现状道路宽度6~7.5m,单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4575.5196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4575.5196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适用”;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办理信息登记,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现金形式;②按泉建筑[2019]54号文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 系 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安县螺阳镇惠安建筑业发展中心1号楼705室,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qzcxzj@126.com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 系 人:郑锦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惠安县螺阳镇禹州大厦八楼惠安县住建局建筑业股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