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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茭鸭共生”农遗价值创造园及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前路乡农遗产业共联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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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茭鸭共生”农遗价值创造园及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前路乡农遗产业共联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23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茭鸭共生”农遗价值创造园及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前路乡农遗产业共联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缙云县“茭鸭共生”农遗价值创造园及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前路乡农遗产业共联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5〕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9-33*开通会员可解锁*-872225,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缙云县前路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投资为1339.34万元,其中工程费为 1079.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123.58万元,预备费为 63.78万元,本项目涉及前路乡壶大线改造提升10公里、机耕路硬化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破板修复及路面提升、局部道路拓宽改造、排水设施优化、挡墙修复和交安设施安装等;机耕路路基开挖平整、路面硬化和排水设施等。
2.2技术标准:公路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上述路段的道路破板修复及路面提升、局部道路拓宽改造、排水设施优化、挡墙修复和交安设施安装等;机耕路路基开挖平整、路面硬化和排水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年10 月10日至2025年11月 03 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如有)。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王先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缙云县问渔西路62号501室)。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741942440@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0月1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10月17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层)。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定于2025年11月03 日09时00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及《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5 部门关于印发〈缙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缙建建〔2023〕27 号)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人:缙云县前路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前路乡佛堂路11号 地 址:缙云县问渔西路62号501室
邮 编:321400 邮 编:321400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人:王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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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招标公告.pdf
保证金代收代管授权委托书.pdf
缙云县“茭鸭共生”农遗价值创造园及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前路乡农遗产业共联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