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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环太鹤湖三溪口大桥南岸段滩地修复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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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环太鹤湖三溪口大桥南岸段滩地修复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QSL2025-2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田县环太鹤湖三溪口大桥南岸段滩地修复工程(一标段) 已由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发改审【2025】1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76686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 ,项目法人为 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景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青田县环太鹤湖三溪口大桥南岸段滩地修复工程(一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概况: 青田县环太鹤湖三溪口大桥南岸段滩地修复工程(一标段)建设地点为青田县瓯南街道瓯江右岸太鹤湖片区(三溪口大桥南岸桥下区块滩地以及三溪口大桥南岸段滩地至太鹤大桥的巡查通道沿线空间),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护岸长730m,滨水绿道(宽度3m)1070m,在原有场地基础上改造健康运动场地1处、生态停车场2处、水空间1处、桥下空间1处,配套给排水、电气等设施安装,修复滩地生态环境,改造提升三溪口大桥南岸段滩地至太鹤大桥的巡查通道面层(长度3.55km)和沿线绿化空间(长度5.15km)。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程控制价: 万元,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之前,以补充文件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工期: 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应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5年09月19日 起至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青田)(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景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146号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川润城6幢3单元2501
联系人:刘毅 联系人:朱振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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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青田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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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保证金代收代管授权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pdf
9.19(终稿)招标文件青田县环太鹤湖三溪口大桥南岸段滩地修复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