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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壶镇镇金竹村2025-2和2025-3耕地功能恢复和垦造耕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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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镇金竹村2025-2和2025-3耕地功能恢复和垦造耕地项目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31
招标单位: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8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力兵/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1 |
丽水利胜建设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陈姣 |
| 2 |
浙江绿舟建设有限公司 |
7096981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胡勇辉 |
| 3 |
丽水鼎湖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7122813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潜晓飞 |
| 4 |
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 |
7135729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子会 |
| 5 |
浙江缙屹建设有限公司 |
7058232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阚莎 |
| 6 |
缙云县一川建设有限公司 |
7045432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朱俊霏 |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 11 日至2025年12月 15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46990。
公示单位: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 11 日 2025年12月 11 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