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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二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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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二期)补充文件一
招标编号:丽建招A[2026]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丽水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二期)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64337348元(其中含税暂列金184201.88元;含税暂估价4275000元,含税暂列金及暂估价计入总价,不下浮)。
二、暂估价内容:配电工程含税暂估价4200000元;非机动车膜结构停车棚工程含税暂估价75000元。
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已重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5.《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7.《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8.《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9】92号);
9.《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320号文件);
10.《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1期、《浙江造价信息》2025年第11期;
11.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
|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 房屋建筑与装饰 |
10.71-13.09 |
7.734-25.78 |
9 |
| 通用安装工程 |
7.99-9.76 |
9.189-30.63 |
9 |
| 智能化工程 |
7.99-9.76 |
9.189-30.63 |
9 |
| 市政工程 |
9.35-11.42 |
5.625-18.75 |
9 |
| 挡墙工程 |
9.35-11.42 |
5.625-18.75 |
9 |
| 边坡工程 |
9.35-11.42 |
5.625-18.75 |
9 |
| 排水工程 |
9.35-11.42 |
5.625-18.75 |
9 |
| 室外安装 |
7.99-9.76 |
9.189-30.63 |
9 |
| 园林绿化工程 |
7.21-8.81 |
9.291-30.97 |
9 |
| 抗震支架 |
7.99-9.76 |
9.189-30.63 |
9 |
| 配电工程【暂估价】 |
7.99-9.76 |
9.189-30.63 |
9 |
| 膜结构车棚【暂估价】 |
10.71-13.09 |
7.734-25.78 |
9 |
其中房屋建筑与装饰、膜结构车棚【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分档累进):10.54%-12.88%。
六、材料暂定品牌推荐情况表,详见附件。
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丽水市大花园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代建单位:丽水市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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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