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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壶镇镇道路两沿绿化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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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壶镇镇道路两沿绿化整治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107
招标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拓如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 经理 |
| 1 |
丽水广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73635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顾杲 |
| 2 |
丽水利胜建设有限公司 |
4291510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付礼周 |
| 3 |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4273635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谢建玉 |
| 4 |
浙江宝元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4287041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陈益杨 |
| 5 |
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陈喜东 |
| 6 |
丽水鸿策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4291581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丁凯媚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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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