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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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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已经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青发改审〔2025〕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1-33*开通会员可解锁*-582222,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 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0499 万元,工程概算 10288.2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0133 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 57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983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72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109 平方米;不计容地下水池348 平方米),建设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魁市村。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层物流仓储 1 幢、地下室、地下水池、门卫室、室外道路及车行天桥、场地围墙、绿化及市政管道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其中暂估价:2494784.45元;暂估价(包括税金):2719315.05元;暂列金额:2975776.18 元,暂列金额(包括税金):3243596.04 元(暂估价(包括税金)、暂列金额(包括税金)不下浮)。
2.3施工工期: 5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2 人,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9月29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
邮政编码: 3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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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
邮政编码:3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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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田县油竹街道江滨路389号 地 址: 青田县油竹街道侨海路雅岙村800号2单元7楼
联系人: 傅健 联系人: 黄建芬/吴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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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邮 箱: 807441430@qq.com
发布时间: 2025 年 09 月 29 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保证金代收代管授权委托书.pdf
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