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09-10
发布于
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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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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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57A28

工程名称:龙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一期)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龙泉市瓯江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54077

中介代理机构: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标人(牵头单位):浙江龙泉德景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中标人(联合体单位):凌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拟派项目负责人:方杰 证书编号:浙2332*开通会员可解锁*

预中标价:柒仟陆佰柒拾伍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540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瓯江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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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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