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研发孵化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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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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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研发孵化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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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研发孵化基地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128

1. 招标条件

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研发孵化基地项目已由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缙发改园〔2025〕6号,项目代码:2407-33*开通会员可解锁*-26852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通过申请专项债资金和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筹安排方式筹集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缙云丽缙高新区高铁区块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0万元

2.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在规划范围内建设研发孵化基地和相关市政配套等项目。研发孵化基地主要建设:用氢装备制造基地、技术研发中心、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智能标准厂房、行政办公用房、配套物业用房等;市政配套项目主要建设:配套市政道路、绿化景观、电力电讯、场地平整、光伏发电设施等。研发孵化基地用地面积约68.5亩,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市政配套项目场地平整面积1650亩,配套道路长度约3.5公里。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为80007万元

本次招标为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研发孵化基地项目设计,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5亿元,建安工程费约3亿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8.5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60%,绿地率≥10%,建筑高度≤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氢装备制造基地、技术研发中心、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智能标准厂房、行政办公用房、配套物业用房等。

2.4招标范围: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服务及各设计阶段优化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等基本设计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等所有内容。包括整个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如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建筑、结构、装修、电气、电控、通风、智能化、室内外给排水、消防、照明、强弱电系统设施、道路工程、绿化景观、配套管网管线、BIM设计服务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证书,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6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7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不补偿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 5 0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8.3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开标大厅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缙云县壶镇镇创园路6号

邮政编码: 321404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受理部门: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缙云县壶镇镇创园路6号

邮政编码: 321404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创园路6号          地  址:缙云县黄龙路293号5单元202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樊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   邮  箱: 749278492@qq.com   

2025 11 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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