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龙王头 8-9号店面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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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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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龙王头8-9号店面

项目编码

DSCQ20261EDA1424917

挂牌价格

280,000 元/年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首年年租金底价。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联系方式

许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标的:平潭综合实验区龙王头8-9号店面,目前处于在租状态,原租赁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租赁标的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龙王头海洋公园内,综合大楼8-9号店面。租赁标的建筑面积约88平方米 ,无产权证。

上述租赁标的建筑面积仅作为参考,实际布局、建筑面积以及设施设备配套以现状为准,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及服务费不作调整。

二、装修免租期:1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为首个租赁年度第一个月。用于店面装修与开业准备,在此期间不收取租金,但仍需遵守合同其他相关合同约定。

三、租赁用途:餐饮、饮品。未经出租方同意,严禁擅自调整经营业态、增设经营范围或超区域营业;严禁引入碳烤类、明火烹饪等任何涉及明火作业的项目。

四、租金及递增方式:首年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年租金在前一年年租金(含税,12个月为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幅度为5%。

五、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按年度缴纳租金。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后3个自然日内缴交首年度剩余租金。之后,承租方应在每年度结束前10个自然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六、履约保证金(押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龙王头8-9号店面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冲抵固定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赁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限:租赁起始日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租赁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相应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具体公告链接详见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官网:

https://biz.fjcqjy.com/#/projectDetail/bcfa00005a64414584c41825289ae7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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