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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光伏电站3.1MWp组件换型改造、滨海风电#3SVG、#6SVG换型改造、建湖、高邮、白马湖光伏空闲屋面加装光伏组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地点概述
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丰光伏电站、滨海北风场(#3SVG)、滨海南风场(#6SVG)、盐城市建湖县建湖光伏电站、扬州市高邮市高邮光伏电站、淮安市白马湖光伏电站。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45.1大丰光伏电站3.1MWp组件换型改造、滨海风电#3SVG、#6SVG换型改造、建湖、高邮、白马湖光伏空闲屋面加装光伏组件改造项目 |
1.大丰光伏电站3.1MWp组件换型改造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丰光伏#6、#8、#10区(交流侧2.5MW,直流侧3.08792MWp)的光伏区工程施工、调试等;设计工程(勘查设计方案,其中设计范围:大丰光伏#6、#8、#10区(交流侧2.5MW,直流侧3.08792MWp)的组件、汇流箱、电缆及桥架的安装布置);工作内容:对已拆除设备的看管、保存,并按甲方要求打包转运至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所有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及检测、试验(含施工临时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临时道路等其他临建设施)、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含甲供设备: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电缆桥架)的供货接货、保管、二次倒运、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整体联调、分系统试运与监控后台画面 制作及调试整套启动(监控系统整体应接入盐城生产监控中心,同时接入集团公司数据中心)、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现场安保、消防等;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并网调试,全站全容量并网72小时无故障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至移交生产及移交后保质期内所需完成的其他工作;达设计值投产。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货检验;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装卸货(出入库)设备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全过程依据委托方班组同质化管理工作)。 2.滨海风电#3SVG、#6SVG换型改造招标范围:1套额定容量±28Mvar(滨海北风场#3SVG)、1套额定容量±9.5Mvar(滨海南风场#6SVG)共2套35kVSVG的土建及电气安装,原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及基础拆除,负责SVG涉网性能测试并完成全站AVC联调、出具报告(报告须通过省调审核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概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土建、施工、通讯接入、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对已拆除设备的看管、保存,并按甲方要求打包转运至指定地点等一揽子工作。 3.建湖、高邮、白马湖光伏空闲屋面加装光伏组件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湖光伏一期开关室(34.5*7.2米)、高邮光伏综合楼(19.2*13.5米)及白马湖综合楼(6.4*15.2米)空闲屋面逆变器安装、基础浇筑、支架调整安装、接地施工、电缆敷设、接线及调试工作;建湖光伏原支架拆除改造等工作;高邮光伏至白马湖光伏的光伏组件的装卸、打包、运输、二次倒运、检验等工作;高邮光伏至白马湖光伏的组件支架运输、二次倒运等工作;除甲供设备(组件、光伏支架)外的其他安装需要的材料设备包括不限于螺丝、垫片等采购;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现场安保、消防等;达标投产、竣工验收;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
计划工期:61日历天 计划施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293 |
5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条件 |
45.1大丰光伏电站3.1MWp组件换型改造、滨海风电#3SVG、#6SVG换型改造、建湖、高邮、白马湖光伏空闲屋面加装光伏组件改造项目 |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 1)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新换发的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证照,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24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业绩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完成至少1个装机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竣工证明或履约证明(竣工验 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未提供竣工证明或履约证明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完成至少3个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竣工证明或履约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未提供竣工证明或履约证明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2)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装机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图设计业绩及至少3个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竣工证明或履约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未提供竣工证明或履约证明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土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5(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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